信息化和数字化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广泛应用,使得智能电网行业不断突破。智能电网实现了精准的数据采集、高效的能源管理以及优化的电力调度,大幅提升了电网的运行效率和可靠性,也为用户带来了更便捷、个性化的电力服务。公司需要募集资金加大研发投入,强化科技创新项目研究,积极探索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的应用;在工商业储能和微电网系统开展虚拟同步机、降准降耗、智能调度等研发活动;在智能用电领域推进单三相电能表、AMI系统研发以提升电能表产品竞争力;在智能用电领域推进软硬件自主可控工程,逐步实现关键元器件的国产替代;在电气设备领域针对高压快速开关成套设备研发快速保护、选相分合闸、快速驱动、低压侧恒张力箔绕、铁心零应力支撑、高分子材料填充等核心技术研发。
3、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目前,公司融资主要以银行贷款为主,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62.33%。本次发行能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公司负债水平,提高短期偿债能力,拓宽融资渠道。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总额和净资产额均相应增加,营运资金将得到有效补充,资本实力将得到提升,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资本实力与资产规模将得到提升,抗风险能力增强,有助于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和市场地位,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和主营业务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2、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将同时增加,公司的财务结构将得到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更趋合理;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将得到改善,偿债能力得到增强。
3、对公司控股权稳定性的影响
截至目前,海信网能持有公司140,907,834股A股股票,占比34.94%,且海信网能持有李砚如、屈国旺的合计38,598,270股A股股票的表决权,占比9.57%,海信网能合计持有公司44.51%的表决权,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海信集团控股公司持有海信网能92.64%的股份,是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并通过海信网能控制公司44.51%的表决权。
按照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92,649,783股计算,发行完成后,在不考虑其他因素影响的情况下,海信集团控股公司间接控制的公司股份数量增加至233,557,617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7.09%,海信集团控股公司持有的表决权数量增加至328,628,375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4.87%。公司控股权稳定性进一步提升,有利于公司在资本市场的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603050 证券简称:科林电气 公告编号:2025-040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9月11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于2025年9月14日在公司三楼中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史文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要求,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确认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维强先生、史文伯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的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如下:
(1)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维强先生、史文伯先生回避表决。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同意注册决定后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维强先生、史文伯先生回避表决。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石家庄海信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信能源”),共1名特定发行对象。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维强先生、史文伯先生回避表决。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16.1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认购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维强先生、史文伯先生回避表决。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92,649,783股(含本数),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上限将根据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维强先生、史文伯先生回避表决。
(6)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维强先生、史文伯先生回避表决。
(7)限售期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但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下不同主体之间转让的除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且明确规定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则依其规定相应调整上述限售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维强先生、史文伯先生回避表决。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维强先生、史文伯先生回避表决。
(9)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完成后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维强先生、史文伯先生回避表决。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最新的政策规定或市场条件,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维强先生、史文伯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维强先生、史文伯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编制了《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进行了介绍,并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维强先生、史文伯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合理、安全、高效地使用,根据《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编制了《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维强先生、史文伯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发行的顺利实施,公司将就本次发行与海信能源签署《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石家庄海信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因海信能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维强先生、史文伯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规定,因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故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亦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维强先生、史文伯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维强先生、史文伯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科林电气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监督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要求以及《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经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同意后,本次发行对象海信能源可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维强先生、史文伯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相关工作,根据《公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修改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认购办法、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市场变化及有关部门对具体发行方案及相关申请文件、配套文件的要求,对相关方案和文件作出补充、修订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和保荐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使用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增加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所涉及的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方案及募集资金投向作出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或中止实施,或者决定终止本次发行事宜,并向监管机构申请撤回本次发行;
(10)同意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决定、办理及处理上述与本次发行有关事宜;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前提下,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维强先生、史文伯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9月30日下午15:00在公司三楼中层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决议。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603050 证券简称:科林电气 公告编号:2025-044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
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公司现就本次发行过程中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认购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603050 证券简称:科林电气 公告编号:2025-041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
因此,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亦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