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籍男子金某因涉嫌参与一起跨国洗钱案,于本周四(9月4日)在新加坡法院承认五项控罪,包括欺诈及违反《贪污、贩毒与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CDSA)。另有16项指控在量刑时一并考量。
这起案件的运作模式十分隐蔽。据案情披露,金某于1998年在韩国服刑期间结识了同狱犯车某,并保持联系。2013或2014年间,车某以“合作商业机会”为由,邀请金某来新加坡。抵新后,车某才告知实际计划:要求金某接收从境外走私进来的现金,购买大量金条,并将金条隐藏于气动扳手内非法运往韩国和日本。
现金通过改造后的“油脂泵”从韩国或日本走私进入新加坡。每个油脂泵可藏匿20万美元现钞,每批货物运送三至四个泵,即单次可偷运60万至80万美元。金某在2014至2017年间,共接收了高达15亿5442万新元的资金。
他用这些钱向一名指定珠宝商购买了近2万8000条一公斤重的金条,并将其中2万3535条金条分505批藏入气动扳手,再以货物形式发往韩国和日本。
由于操作规模不断扩大,金某最初在丹那美拉住所进行的活动后来转移至开发路(Hoy Fatt Road)的一处工业单位,以处理更多走私物品。案件目前已延后至10月1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