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2日晚上10点前,北卡罗来纳州夏洛特市轻轨列车上,23岁的乌克兰难民伊琳娜·扎鲁茨卡,被坐在后排的黑人男子用刀刺死。
她原本是为逃离乌克兰战火以难民身份来到美国,却在异国列车上惨遭横祸。
凶手是谁?Decarlos Brown Jr.,不是普通人,而是累犯。15次被捕,前科包括持枪抢劫、暴力袭击。案发时身上还背着新的指控。
连他的代理律师都提醒:这哥们精神状态有严重问题。
法官下令精神评估,却把他先放了出来。
结果评估没做,就出来取人性命了。
舆论炸了:这样的情况,法官不用担责吗?
同时有议员站出来了,佛罗里达州共和党议员 Randy Fine 表示,要立法让法官为这种释放危险累犯的决定负责。
听上去很对,但在美国,法官的错误从来只让别人埋单。
因为在美国,法官对其司法行为享有绝对豁免权。
最高法院早就裁定,任何司法决定——无论是保释、量刑还是释放——都不会让法官承担法律责任。
哪怕最后出人命,流的是别人的血,法官自己依然可以拍拍身子走人。
警察可以被追责,检察官可以被调查,假释委员会会被问责。唯独法官,拥有一层刀枪不入的护身符。
所谓“司法独立”,在那里更像是司法特权。
与此同时,这起案件也被特朗普及其政府强烈渲染、政治化。特朗普称这是“软弱民主党一味纵容犯罪”的典型,他在多个场合强调,必须强化治安、在民主党执政城市部署国民警卫队。
美国司法部长邦迪(Pam Bondi)宣称,此案“是恶行必得严惩的案例,我们会追求最高刑罚”,而联邦层面已对 Decarlos Brown Jr. 提出联邦指控,指控其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故意致人死亡——该罪名最高可能面临死刑或终身监禁。
不过补充一句,如果凶手在行凶时被认定精神失常,他可以提出“精神错乱抗辩”:只要陪审团认定他在犯罪时完全不懂自己在做什么,或者无法分辨对错,就可能被判“精神错乱无罪”。
结果呢?不是进监狱,而是被送进精神病院。换句话说,命是他夺的,代价却不是他来付。
一个人在犯罪时完全丧失了辨认或控制能力,就不能像正常人那样追究刑事责任——这是全球刑法的共通原则。
中美的不同在于:美国是由陪审团来裁决是否成立精神错乱所以会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也更容易引发舆论争议。
而中国是由法院指定司法精神病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法官综合采纳。整体上更偏技术化,而不是交给普通公民去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