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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州最高楼——天盛中心定于11月5日拍卖!

    发布时间: 2025-09-11 00:03首页:主页 > 产业 > 阅读()

    近日,阿里法拍发布(破)关于台州天盛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办公设备等资产拍卖公告。拍卖时间:2025年11月5日 10:00,起拍价2,868,522,536.00元(约28.69亿)。

    标的物位置

    竞买公告: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拍卖标的:天盛公司名下“天盛中心”“购物公园”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办公设备、应收账款等资产。

    拍卖时间:2025年11月5日 10:00开拍。

    拍品用途及权利性质:国有出让土地,商业、酒店、办公、公寓、住宅。

    拍卖权利限制及瑕疵等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管理人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说明,需要竞买人接受,并承诺负责处理(同时,竞买人作出的接受与承诺的效力及于其继受人)。但是,管理人不承诺所披露瑕疵和风险点是全部的、无遗漏的、完全正确的,故竞买人应于正式开拍前7日内完成所有尽调工作。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买受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详见《拍卖公告》中标的物瑕疵及权利负担)

    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包括天盛公司其他资产(如:货币资金、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车辆等),如相关投资者对天盛公司整体资产有重整投资方案或其他意向方案的,也可在开拍前与管理人沟通。

    拍卖标的物(摘录)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天盛公司名下“天盛中心”“购物公园”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办公设备、应收账款等资产,具体如下:

    (一)土地使用权

    1.“天盛中心”地块信息

    “天盛中心”地块,坐落于台州市椒江区中央商务区西北角地块。宗地面积为48,314平方米,权属性质为国有出让土地,宗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权证号为台开国用(2012)第04110号,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期限为70年(截至2082年1月7日止);商服用地(商务金融\批发零售\住宅餐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截止2052年1月7日止)。

    土地开发建设主要条件如下:

    (1)开发建设确保不少于7万平方米的商业建筑面积作为整体招商运营(自持不动产);开发建设确保不少于7万平方米的五星级酒店并正常运营(自持不动产)。

    (2)商业、酒店、办公、住宅的停车实行分区设置,其中商业、酒店、办公的停车泊位不得对外销售,实行统一管理。(自持不动产)。

    特别提示:天盛中心各幢现虽已结顶,但未经综合验收。天盛中心最终综合验收时的建筑高度应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人出具的《关于台州市中央商务区西北角城市综合体建筑高度的净空审查意见》(民航华东函377号,详见附件三)的要求。

    2.“购物公园”地块信息

    “购物公园”地块,坐落于台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台州市中央商务区0201地块地下空间。宗地面积为20,339平方米,权属性质为国有出让土地,宗地用途为地下零售商业用地,交通服务场站(停车位),权证号为浙(2019)台州市不动产权第006293号,地下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期限为40年(截至2058年9月28日止);地下交通服务场站(停车位)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截止2062年9月28日止)。

    土地开发建设主要条件如下:

    (1)地下所有车位的产权须整体持有,不得分割(自持不动产);

    (2)地上公园、地块地下与内环路及二号路连通部分建成后无偿交付给台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在建工程开发情况:现均处于停工状态

    标的物瑕疵和权利负担(摘录)

    管理人现已发现的已知的瑕疵和可能存在的风险事项,需要竞买人接受,并承诺负责处理(同时,竞买人作出的接受与承诺的效力及于其继受人)。但是,管理人不承诺所披露瑕疵和风险点是全部的、无遗漏的、完全正确的,故竞买人应于正式开拍前7日内完成所有尽调工作:

    竞买人承诺应无条件接受相关政府部门原先对天盛公司确定的土地开发建设条件,并完成在建工程的复工续建。

    因天盛公司开发的“天盛中心”住宅区已经交付使用,竞买人应承诺负责完成5-7#楼住房购房户不动产权证申领工作。产权办理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相应的购房业主与天盛公司根据法律规定承担。

    因在建工程停工多年,部分建筑、设备及配套设施等可能存在损坏的情况,且基坑暴露多年,可能存在一定安全风险。竞买人应自行勘察资产现状,充分考虑相关风险。如需对有关建筑、设备、配套设施及围护结构进行加固、维修甚至拆除重建、前期地连墙施工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处理等,相应风险和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天盛公司在破产受理前已售房屋、车位等(含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认购书等情形),竞买人应承诺负责该部分房屋的续建,并承诺完成向管理人或管理人指定的购房业主(车位购买人)交付及办理不动产权证等工作。产权办理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相应的购房业主(车位购买人)与天盛公司根据法律规定承担。

    天盛公司在破产受理前存在将部分自持车位使用权出售的情况,竞买人应承诺在完成续建后负有向该部分自持车位使用权受让人交付车位、允许其按合同约定使用的义务。

    竞买人应承诺无条件接受管理人确认的需继续履行的工程采购合同(具体见管理人确认的继续履行合同),对应工程采购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由竞买人承受。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造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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