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 李俭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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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由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南宁市自然资源局联合编制的《南宁市好小区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正式颁布实施。这是广西出台的首个好小区专项导则,标志着南宁市城市居民生活正从“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实现实质性转变。
作为规范小区建设与管理的重要依据,导则明确了多项关键要求:
南宁某小区。资料图
好小区的评判标准是什么?导则从健康宜居、安全韧性、绿色低碳、智慧便捷、和谐美好五方面进行了规范。五个方面又分完善类技术内容和提升类技术内容,完善类技术内容为好小区安全和功能的要求,提升类技术内容为好小区功能和性能的提升要求。
比如大家熟悉的物业服务,完善类的内容均为基础性的,也是必须要达到的,条款如——
“小区交付使用前应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并应健全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
“建设单位应提前引入物业管理机构。”
“小区应结合配套用房设立设有客户服务中心,应公示24h服务电话,紧急报修应在30min内到达,其他报修应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
而提升类的要求多为附加增值服务,比如——
“小区宜每年至少征询一次住户对物业服务的意见,且满意率宜达到 80%以上。”
“小区宜发挥不同年龄、性别和背景人员的特长,组建专门的志愿者服务队伍,并宜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小区50%以上活动场地面积宜满足冬至日2小时的日照。资料图
另外,南宁市住建局对导则进行了解读说明。导则的制定结合了相关法规文件,并根据地区特点、人群诉求、服务半径等特殊情况,让好小区“通人性”。比如,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结合南宁气候条件,在国家标准基础上,导则提出“小区50%以上活动场地面积宜满足冬至日2小时的日照” ,鼓励采用除地面绿化遮阳外其他方式,如立体绿化、建筑布局进行热岛效应的降低,居住区通风、室外活动场地的遮阳、场地的渗透与蒸发应符合现行《城市居住区热环境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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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莹遐/文 苏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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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 李俭芹